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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逮捕、羁押、释放和保释,该如何应对?

基于44个咨询案例 · 更新 · 译自韩文原文。

被羁押的嫌疑人可以在侦查阶段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保释。但是否释放及释放条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违反保释条件可能导致再次被羁押或保证金被没收。

一图看懂

相关人员 → 被羁押嫌疑人 → 被起诉被告人 → 辩护人或其他合资格申请人 → ① 面对羁押或保释 先确认案件阶段与当前状态 → 是否已经获准保释? → 是 → 否 → 是否已被提起公诉? → 是(刑事诉讼法第94条) → 否(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之2) → 是否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违反保释条件? → 是(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3条) → 侦查阶段被羁押 可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 是否释放由法院决定 → 被起诉后可申请保释 法院决定是否释放及条件 违规可能撤销保释并没收保证金 → 确认羁押阶段与申请资格 → 核对申请人是否属于合资格人员 → 了解法院审查 → 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释放 → 留意决定后的救济 → 核对释放条件并按时出庭

核心要点

  • 被逮捕或羁押的嫌疑人,以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家属、同居人或雇主等,均可以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之2(형사소송법 제214조의2))。
  • 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保释;除被告人本人外,其辩护人、配偶、亲属、家属、同居人或雇主等也可以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94条(형사소송법 제94조))。
  • 法院准许保释时,除缴纳保证金外,还可以规定出庭承诺、居住地限制、提交出庭保证书等多种条件。但不得规定被告人无法凭其经济能力或资产履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98条及第99条(형사소송법 제98조·제99조))。
  • 仅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这一情况,并不必然禁止保释。是否准许保释,应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韩国大法院1990年4月18日作出的90모22号裁定)。
  • 保释获释后,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庭审日期或违反保释条件,保释可能被撤销,保证金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刑事诉讼法第102条及第103条(형사소송법 제102조·제103조))。
  • 羁押适当性审查的一般驳回或释放决定不得提出抗告;但有判例认为,以缴纳保证金为条件作出的释放决定可以提出普通抗告(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之2第8款(형사소송법 제214조의2 제8항),韩国大法院1997年8月27日作出的97모21号裁定)。
  • 对签发羁押令本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羁押适当性审查不同。案例说明,不能对签发羁押令的命令本身提出抗告或准抗告,并将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作为应对方式。
  • 案例说明,宣告无罪、缓刑等使羁押令失去效力的判决后,即使判决尚未生效,羁押令也会失效,被告人应立即在法庭获释(刑事诉讼法第331条(형사소송법 제331조))。

常见问题

Q. 被羁押的嫌疑人最长可以被羁押多久?

根据案例,司法警察官应在10日内将被羁押的嫌疑人移交检察官;检察官接收嫌疑人后,如果未在10日内提起公诉,就应将其释放。案例说明,检察官提出申请后,法院可以将检察阶段的羁押期限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因此侦查阶段的最长期限为30日。羁押期限从逮捕或拘提之日起计算;提起公诉后,适用另行规定的法院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3条、第203条之2及第205条(형사소송법 제202조·제203조·제203조의2·제205조))。

案例 1, 案例 12

Q. 想让被羁押的家人获释,可以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吗?

可以。根据案例,依法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嫌疑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等)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申请书应载明嫌疑人和申请人的信息、羁押日期、申请事项及理由等,还可以附上亲属关系证明、和解协议等有利材料。法院讯问嫌疑人后决定是否释放,也可以决定以缴纳保证金为条件予以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之2(형사소송법 제214조의2))。

案例 10, 案例 15

Q. 被提起公诉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申请释放?

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保释。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种类、前科、毁灭证据或逃跑的可能性、住所是否确定、损害是否得到弥补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保释及其条件。申请时可以提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住所稳定、经营或生活困难等情况。

案例 3, 案例 8, 案例 13

Q. 申请保释必须缴纳现金保证金吗?

不一定。案例说明,法院并非必须将缴纳保证金规定为保释条件,也可以规定提交保证书或出庭保证书等其他条件。即使规定了保证金条件,也不得设定被告人无法凭其经济能力或资产履行的条件;有时有价证券或他人提交的保证书也可以代替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99条及第100条(형사소송법 제98조·제99조·제100조))。

案例 3, 案例 8

Q. 保释获释后,可以搬家或前往其他地区吗?

如果保释条件包含居住地限制,就必须遵守规定的限制。变更居住地须经法院许可;案例说明,违反条件可能导致保释被撤销,或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即使因经营需要出行,也不要擅自违反限制,而应先取得法院许可(刑事诉讼法第98条及第102条(형사소송법 제98조·제102조))。

案例 16

Q. 保释获释后缺席庭审,保证金会立即被没收吗?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出席庭审日期,保释可能被撤销,保证金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根据案例,撤销保释与没收保证金不必在同一时间决定,也可以在撤销保释后另行作出没收决定。即使有罪判决已经生效,如果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响应为执行判决所作的传唤,或逃跑,也可能涉及没收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102条及第103条(형사소송법 제102조·제103조))。

案例 16, 案例 17, 案例 22

Q. 可以对签发羁押令本身提出异议吗?

案例说明,对签发嫌疑人羁押令的命令本身,不能提出即时抗告、普通抗告或准抗告。不过,可以向法院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请求审查羁押是否合法或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但有判例认为,对于以缴纳保证金为条件作出的羁押适当性审查释放决定,可以提出普通抗告。

案例 4, 案例 9

Q. 在羁押前嫌疑人讯问中,法官可以不提问就签发羁押令吗?

根据案例,羁押前嫌疑人讯问是在提出羁押令申请后进行的程序,但法官并非必须向嫌疑人提问。案例介绍了一项判例:法官认为没有必要讯问,因而未提问便签发羁押令,仅凭这一点不能认定违法。案例还说明,如果应接受讯问的嫌疑人没有辩护人,法院应依职权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之2(형사소송법 제201조의2))。

案例 14, 案例 25

Q. 被判处缓刑后,在判决生效前仍处于羁押状态吗?

案例说明,宣告缓刑判决后,即使判决尚未生效,羁押令也会失去效力,嫌疑人应获释放。案例还介绍了宪法法院的一项裁定,该裁定认为,不得违背释放对象本人的意愿将其重新带回监狱(刑事诉讼法第331条(형사소송법 제331조),韩国宪法法院1997年12月24日作出的95헌마247号裁定)。

案例 18

相关法律

  • 宪法第27条第4款(헌법 제27조 제4항)
  • 刑事诉讼法第39条(형사소송법 제39조)
  • 刑事诉讼法第66条(형사소송법 제66조)
  • 刑事诉讼法第70条(형사소송법 제70조)
  • 刑事诉讼法第92条(형사소송법 제92조)
  • 刑事诉讼法第93条(형사소송법 제93조)
  • 刑事诉讼法第94条(형사소송법 제94조)
  • 刑事诉讼法第95条(형사소송법 제95조)
  • 刑事诉讼法第98条(형사소송법 제98조)
  • 刑事诉讼法第99条(형사소송법 제99조)
  • 刑事诉讼法第100条(형사소송법 제100조)
  • 刑事诉讼法第102条(형사소송법 제102조)
  •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형사소송법 제103조)
  •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형사소송법 제201조)
  •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之2(형사소송법 제201조의2)

注意事项

  • 羁押适当性审查和保释的适用对象及适用阶段不同。案例说明,侦查阶段的嫌疑人可以申请羁押适当性审查,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保释。
  • 请参考案例中关于羁押期限从逮捕或拘提之日起计算的说明,并根据是否已提起公诉,区分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
  • 是否准许保释及其条件因个案情况而异,不能断定一定能够获释。
  • 违反保释条件或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可能导致保释被撤销、再次被羁押、保证金被没收,或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因此应确认保释条件及出庭日期。

依据的咨询案例

本指南由AI根据以下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咨询案例(韩文)整理而成。

  1. 구속된 경우 최장구속수사기간은 얼마나 되는지
  2. 유치장 수용자의 신체검사 시 알몸신체검사 허용 여부
  3. 구속·기소된 피고인이 석방될 수 있는 보석청구절차
  4. 보증금 납입 조건부 석방결정에 대한 보통항고 가능여부
  5. 보석불허결정사유를 어느 정도 구체적으로 기재하여야 하는지 여부
  6. 긴급체포 후 석방된 피의자를 다시 구속할 수 있는지
  7. 구속 후 무죄판결을 받을 경우 손해배상 청구가 가능한지
  8. 보증금 없이 보석결정을 받을 수 있는지
  9. 피의자 구속영장발부명령에 대한 불복가부
  10. 구속된 피의자가 석방될 수 있는 구속적부심사청구절차
  11. 구속영장의 효력범위
  12. 구속기간의 구체적인 계산방법
  13. 집행유예기간 중 죄를 범한 피고인에 대한 보석 가능 여부
  14. 구속전피의자심문절차와 변호인선임문제
  15. 구속된 피의자 또는 피고인이 석방될 수 있는 방법
  16. 보석으로 석방된 사람에 대한 주거의 제한
  17. 보석취소결정과 보증금몰취결정을 동시에 해야하는지 여부
  18. 집행유예 판결 선고 시 피고인이 석방되는 시기
  19. 압수·수색영장으로 재차 압수수색할 수 있는지
  20. 구속영장 기재 범죄사실과 공소장 기재 공소사실이 다른 경우
  21. 공판기일 불출석시 구속여부
  22. 보석 후 실형이 선고되자 도주한 때 보석보증금 몰수 여부
  23. 벌금형에 따르는 노역장유치의 집행을 위하여 형집행장을 발부하여 구인하는 경우, 구속사유에 관한 형사소송법 제70조 나 구속이유...
  24. 구속취소의 가능성
  25. 구속전피의자심문에서 판사가 피의자에게 꼭 질문을 해야하는지

本指南为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或大韩法律救助公团(韩国境内拨打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