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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伤害罪、暴行罪成立与正当防卫指南

基于27个咨询案例 · 更新 · 译自韩文原文。

暴行是对他人身体施加有形力,伤害则是损害身体机能或健康状况。根据伤势程度、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适用的罪名可能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考察。

一图看懂

当事人 → 行为人 → 被害人 → 防卫者或第三人 → 对他人施加有形力或造成伤害 → 是否损害身体机能或健康状况? → 是 → 是否为抵御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 否 → 是(《刑法》第21条) → 防卫是否有合理理由且未超过必要限度? → 否(《刑法》第21条) → 可能成立伤害罪或暴行罪 防卫过当也可能减轻或免除刑罚 → 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不受处罚 → 核实伤情与健康影响 → 轻微淤青或没有外伤 也要看健康状况是否受损 → 核实防卫起因与限度 → 考察侵害是否正在发生 以及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 若发生死亡,核实因果关系 → 考察行为与死亡的因果关系 以及死亡结果能否预见

核心要点

  • 伤害是指身体机能障碍或健康受损;即使没有外部伤口,如果因长时间的暴行、胁迫而昏厥等,导致生理功能受损,也可能构成伤害(案例24、25)。
  • 像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极轻微淤青这类难以认为使健康状况变差的伤口,可能被认定为暴行,而非伤害(案例24)。
  • 重伤害是指造成生命危险,或导致残疾、无法治愈或难以治愈的疾病。是否构成重伤害,并不单由住院或治疗时间决定(《刑法》第258条(형법 제258조),案例12、17)。
  • 正当防卫要求行为是为了抵御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且具有合理理由。如果双方都有攻击对方的意图而互相斗殴,则可能难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刑法》第21条(형법 제21조),案例8、15、16)。
  • 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根据案例,视具体情形,刑罚可能被减轻或免除(《刑法》第21条(형법 제21조),案例21)。
  • 因暴行或伤害造成死亡结果时,需要考察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能否预见死亡结果。仅因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受伤或死亡,或有其他原因介入,并不当然否定因果关系(《刑法》第262条(형법 제262조),案例4、9、19、22)。
  • 判断某物是否属于危险物品,不仅要看物品种类,还要根据使用情形,考察对方或第三人是否可能感受到生命或身体受到危险。汽车也可能因其被用于暴行的方式而成为危险物品(《刑法》第261条(형법 제261조),案例14、23)。
  • 即使被害人表示同意,如果该同意违反社会规范,也可能无法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刑法》第24条(형법 제24조),案例6)。

常见问题

Q. 像淤青这样轻微的伤也构成伤害罪吗?

仅有伤口这一事实,并不当然构成伤害罪。如果只是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极轻微淤青,难以认为健康状况因此恶化,则可能被认定为暴行,而非伤害。

案例 24

Q. 即使表面上看不到受伤,也可能构成伤害罪吗?

有可能。如果因无法承受长时间的胁迫和暴行而昏厥等,导致生理功能受到损害,即使没有外部伤口,也可能被认定为伤害。

案例 25

Q. 治疗或住院几周就属于重伤害吗?

是否构成重伤害,并不单由治疗或住院时间决定。需要考察是否造成生命危险,或是否导致残疾、无法治愈或难以治愈的疾病。案例中,住院1至2个月程度的腿部骨折,以及需要治疗3周的胸部伤口,均未被认定为重伤害。

案例 12, 案例 17

Q. 如果双方都打了起来,对对方的暴行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吗?

如果双方都有攻击对方的意图而互相斗殴,且各自的行为既有防卫性质又有攻击性质,则难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相反,如果行为是为了摆脱一方的单方面攻击或进行防卫,则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案例 15, 案例 16

Q. 为了保护他人而推开加害者,能构成正当防卫吗?

为制止对他人合法权益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不过,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行为是否出于防卫目的以及是否具有合理理由,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案例 8

Q. 防卫时使对方受伤,就一定无法免受处罚吗?

如果防卫行为具有合理理由,可能作为正当防卫而不受处罚。即使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根据案例,也可能作为防卫过当而减轻或免除刑罚,但仍需考察防卫行为的起因、程度等情况。

案例 5, 案例 7, 案例 21

Q. 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使其受伤,也会构成伤害罪吗?

被害人的同意本身并不总能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这种同意违反伦理、道德上的社会规范,则可能难以被视为有效同意。

案例 6

Q. 用汽车推撞他人或撞到他人,属于特殊暴行罪吗?

汽车可能属于危险物品;“随身携带”物品不仅包括持有,也可能包括使用。不过,某物是否属于危险物品,要根据具体的使用方式和情形判断。

案例 14, 案例 23

Q. 即使实施暴行的人没有直接导致对方死亡,也可能构成暴行致死罪吗?

多人共同实施暴行时,可能需要判断能否预见死亡结果,以及各自的暴行是否造成了死亡。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受伤或死亡,或者另有过失共同作用时,也可能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 4, 案例 9, 案例 19, 案例 22

相关法律

  • 《刑法》第19条(형법 제19조)
  • 《刑法》第20条(형법 제20조)
  • 《刑法》第21条(형법 제21조)
  • 《刑法》第24条(형법 제24조)
  • 《刑法》第257条(형법 제257조)
  • 《刑法》第258条(형법 제258조)
  • 《刑法》第260条(형법 제260조)
  • 《刑法》第261条(형법 제261조)
  • 《刑法》第262条(형법 제262조)
  • 《刑法》第263条(형법 제263조)
  • 《轻犯罪处罚法》第1条第26项(경범죄처벌법 제1조 제26호)
  • 《轻犯罪处罚法》第8条(경범죄처벌법 제8조)
  • 《民法》第775条(민법 제775조)

注意事项

  • 即使同一情形中发生了暴行,罪名也可能因结果是轻微伤口,还是损害了身体机能或健康状况的伤害而不同。
  •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需要综合侵害是否正在发生、防卫目的、行为程度及当时情形进行判断,因此仅凭“以暴制暴”这一事实难以得出结论。
  • 发生死亡或重伤害时,除了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能够预见该结果也会成为需要考察的问题。
  • 某物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并非仅由其名称决定,还需要考察实际使用方式以及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危险。

依据的咨询案例

本指南由AI根据以下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咨询案例(韩文)整理而成。

  1. 임차인이 연탄가스 중독으로 사망한 경우 임대인의 형사책임
  2. 통보처분과 일사부재리
  3. 독립된 상해행위가 경합되어 사망하게 된 경우 형사책임
  4. 수인의 상해행위와 사망의 결과 발생
  5. 폭행치사와 정당행위
  6. 피해자의 승낙을 받고 상해를 가한 경우에도 처벌되는지
  7. 이혼소송 중 남편이 찾아와 가위로 폭행하고 변태적 성행위를 강요하여, 이에 처가 남편을 칼로 찔러 사망하게 한 경우 정당방위 ...
  8. 타인을 위한 정당방위의 인정 여부
  9. 폭행과 사망 사이의 인과관계
  10. 상해를 교사하였으나, 교사를 받은 사람이 피해자를 살인한 경우 교사자의 죄책
  11. 태아를 사망에 이르게 한 행위가 임산부에 대한 상해에 해당하는지
  12. 중상해에 이르기 위한 부상의 정도
  13. 남편 사망 후 시어머니를 상해한 경우 존속상해죄 성립 여부
  14. 위험한 물건의 판단기준
  15. 일방적인 싸움(외관상 싸움)에서의 정당방위 인정
  16. 싸움 등 쌍방폭행에서의 정당방위 부정
  17. 중상해의 의미
  18. 인분을 앞마당에 던진 것이 폭행인지 여부
  19. 피해자의 과실이 개입되어 중한 결과가 발생한 경우의 인과관계 인정
  20. 존속상해죄의 성립 요건
  21. 과잉방위
  22. 폭행치사의 공동원인에서 한 쪽의 인과관계 인정
  23. 승용차로 사람을 치는 것도 위험한 물건을 휴대하여 폭행한 것인지
  24. 상해에 해당하는 상처의 정도
  25. 오랜 시간 동안의 협박·폭행에 못 이겨 실신한 것이 상해에 해당하는지

本指南为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或大韩法律救助公团(韩国境内拨打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