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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与监护制度指南

基于36个咨询案例 · 更新 · 译自韩文原文。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如果未成年人通过欺骗使对方相信其已成年或已获得同意等,撤销可能受到限制。根据成年人的具体需要,所需保护可分为成年监护、限定监护、特定监护和任意监护,应了解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是否需要法院许可。

一图看懂

相关当事人 → 未成年人 → 法定代理人 → 交易相对方 → ①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合同 → 是否属于可单独实施的例外行为? → 是(《民法》第5条、第6条) → 不能撤销 → 否 → 是否通过欺骗使对方相信其有行为能力或已获同意? → 是(《民法》第17条) → 是否仍在撤销期限内? → 是(《民法》第146条) → 原则上可以撤销 → 核对例外及收入处分许可 → 仅取得权利、免除义务或处分获准处分的财产等,可能无需同意;对本人收入也可能存在默示处分许可 → 核对期限与返还责任 → 撤销权自可以追认之日起3年内且自行为之日起10年内行使;返还责任以现存利益为限 → 成年人另看保护需要 → 持续欠缺能力可考虑成年监护,能力不足可考虑限定监护,临时或特定事务协助可考虑特定监护,也可预先订立任意监护合同;部分行为需监督人同意或家庭法院许可

核心要点

  • 根据案例所述标准,未满19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可以撤销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实施的法律行为(《民法》第4条、第5条(민법 제4조, 제5조))。
  •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实施仅取得权利或仅免除义务的行为,以及处分获准处分的财产等例外行为;对其本人收入的默示处分许可也可能获得认可,从而使合同有效(《民法》第5条、第6条(민법 제5조, 제6조);大法院2007年11月16日宣告的2005다71659号判决)。
  • 未成年人通过欺骗使对方相信其具有行为能力,或者使对方相信其已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不得撤销该法律行为(《民法》第17条(민법 제17조))。
  • 撤销权应在可以追认之日起3年内,且在实施法律行为之日起10年内行使(《民法》第146条(민법 제146조))。即使撤销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能需要在所获利益现存的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民法》第141条(민법 제141조))。
  • 成年监护适用于处理事务的能力持续欠缺的情形,限定监护适用于该能力不足的情形,特定监护适用于需要临时协助或就特定事务获得帮助的情形。任意监护则是预先订立监护合同的方式(《民法》第9条、第12条、第14条之2及第959条之14(민법 제9조, 제12조, 제14조의2, 제959조의14))。
  • 即使已经开始成年监护,对于日常生活所必需且对价不过高的行为,也不得撤销。法院也可以确定不得撤销的行为范围(《民法》第10条(민법 제10조))。
  • 监护人应根据具体事务取得监护监督人同意或家庭法院许可。例如,要将受成年监护人监护者隔离在精神病院等场所,必须取得家庭法院许可(《民法》第947条之2、第950条(민법 제947조의2, 제950조))。

常见问题

Q. 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购买的物品也可以撤销吗?

原则上,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但也有例外,例如处分获准处分的财产;此外,如果被认定对实际收入存在默示处分许可,合同也可能有效。因此,需要考察订立合同的经过以及所用款项的性质。

案例 2, 案例 8, 案例 25

Q. 未成年人谎称自己已成年后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撤销吗?

如果未成年人通过欺骗使对方相信自己已经成年,该合同不得撤销。若其谎称已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能因此受到撤销限制。

案例 3

Q. 撤销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后,是否完全不必返还商品价款?

被撤销的合同原则上视为自始无效,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能需要在因该合同取得的利益现存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有判例认为,在信用卡交易中,可以推定相当于商品价款的利益仍然存在。

案例 8

Q. 未成年时订立的合同,成年后最迟可以在什么时候撤销?

案例所述的期限标准是自可以追认之日起3年,以及自实施法律行为之日起10年。需要确认成年时间或合同订立日期;如果涉及支付令或消灭时效,还应另行考察支付令确定的时间及此后的程序。

案例 1, 案例 2

Q. 可以只针对特定合同或事务提供监护协助吗?

可以。特定监护适用于需要临时协助或就特定事务获得支持的成年人。该制度不会限制本人的行为能力。

案例 9, 案例 17, 案例 22

Q. 成年监护人可以将被监护人送入精神病院吗?

出于治疗等目的,要将受成年监护人监护者隔离在精神病院或其他场所,必须取得家庭法院许可。因此,不能仅凭监护人身份,在没有另行办理程序的情况下将其隔离。

案例 7

Q. 要成为监护人,必须具备律师或法务士资格吗?

根据案例,担任监护人并不一定要具备律师或法务士等专业资格。但法律可能规定了不得担任监护人的情形,且可能需要为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准备。

案例 14, 案例 18

Q. 任意监护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监护合同必须以公证文书订立,并自家庭法院选任任意监护监督人时起生效。仅仅订立合同并不会使其立即生效。

案例 15

Q. 有智力障碍就可以撤销合同吗?

不能仅因存在障碍就断定可以撤销合同。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订立合同时是否具有理解法律意义和后果的意思能力;案例还介绍了一项类似案件的判例,该判例认定当事人没有意思能力。

案例 24

相关法律

  • 《民法》第4条(민법 제4조)
  • 《民法》第5条(민법 제5조)
  • 《民法》第6条(민법 제6조)
  • 《民法》第9条(민법 제9조)
  • 《民法》第10条(민법 제10조)
  • 《民法》第12条(민법 제12조)
  • 《民法》第14条之2(민법 제14조의2)
  • 《民法》第17条(민법 제17조)
  • 《民法》第140条(민법 제140조)
  • 《民法》第141条(민법 제141조)
  • 《民法》第146条(민법 제146조)
  • 《民法》第163条第6项(민법 제163조 제6호)
  • 《民法》第928条(민법 제928조)
  • 《民法》第946条(민법 제946조)
  • 《民法》第947条之2(민법 제947조의2)

注意事项

  •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分别从可以追认之日和实施法律行为之日起计算,因此需要确认合同订立日期、成年时间等。
  • 即使撤销合同,如果取得的利益仍然存在,也可能产生返还责任,因此不能断定只要撤销合同,价款问题就全部解决。
  • 如果涉及基于支付令的强制执行或消灭时效,结果可能因支付令确定的时间和适用法律而异。
  • 不同类型的监护制度,其保护范围和终止方式各不相同;实施特定行为时,可能需要取得监护监督人同意或家庭法院许可。

依据的咨询案例

本指南由AI根据以下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咨询案例(韩文)整理而成。

  1. 미성년자의 법률행위를 성인이 된 후 취소할 수 있는 기간
  2. 미성년자 단독으로 책을 할부구입한 때 이를 취소할 수 있는지
  3. 미성년자가 사술로써 상대방으로 하여금 성년자로 믿게 하고 한 의사표시의 취소 가부
  4. 후견계약과 한정후견개시심판 청구
  5. 성년후견제도 선택시 고려사항
  6. 후견사무의 범위
  7. 피성년후견인과 정신병원
  8. 미성년 자녀가 신용카드계약을 체결하여 물건을 구입한 경우 취소가능여부
  9. 성년후견의 종류
  10. 성년후견제도의 의의
  11. 특정후견인의 의견충돌
  12. 후견등기사항증명서의 내용
  13. 성년후견의 불복
  14. 한정후견인 결격사유
  15. 후견계약 체결
  16. 미성년후견 종료
  17. 특정후견제도
  18. 후견인의 자격
  19. 성년후견의 범위
  20. 성년후견인과 성년후견감독인
  21. 미성년후견인의 감독 범위
  22. 후견제도의 종류
  23. 후견등기제도
  24. 의사능력이 없는 사례
  25. 미성년자의 신용구매계약의 유효성

本指南为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或大韩法律救助公团(韩国境内拨打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