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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处罚标准与例外

基于124个咨询案例 · 更新 · 译自韩文原文。

因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时,并非任何情况下都能仅凭被害人表示不希望处罚行为人或投保而避免刑事处罚。是否存在违反信号规定、侵越中央线等例外情形,以及事故发生后是否违反救助义务,应根据事故经过、被害人伤情等具体情况判断。

一图看懂

相关人员 → 驾驶人 → 受伤者 → 检察机关 →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 → 事故后是否未确认伤情 也未采取必要救助便离开? → 是:《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第5条之3 → 仍可能被追诉或处罚 → 否 → 是否存在法定例外 如违反信号规定或侵越中央线? → 是:《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第3条第2款 → 被害人是否明示不希望处罚? → 是 → 原则上不得违背被害人明示意思提起公诉 → 核对事故经过及例外情形 → 确认信号、中央线等情况 是否属于法定例外 → 核对救助必要性 → 结合驾驶人是否意识到受伤 及伤情判断是否需要救助 → 核对投保或和解 → 投保或和解不当然免除 事故后未救助的责任

核心要点

  • 因交通事故犯业务过失伤害罪的,原则上不得违背被害人明示的意思提起公诉;但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时,仍可能受到处罚(《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第3条第2款(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 제3조 제2항),案例13、21)。
  • 案例中列出的例外情形包括违反信号规定、侵越中央线、超过限速每小时20公里以上、违反超车或通过铁路道口的方法、违反保护人行横道行人义务、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侵入人行道、违反防止乘客坠落义务,以及发生在儿童保护区内的事故等(案例13、21)。
  • 即使越过中央线,如果来不及采取适当措施避让障碍物,或者因驾驶人无法控制的外部原因而不得已越线,也可能不属于侵越中央线的例外情形。反之,即便是在越过中央线后返回原车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也可能构成侵越中央线事故(案例2、24)。
  • 红灯右转应区分具体情况。如果与交叉路口相接的人行横道上,行人信号灯为绿色,就必须在停止线前停车,不得右转;但即使在红灯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而右转,该行为本身也可能不属于违反信号规定的例外情形(案例8、23)。
  • 仅凭交叉路口入口前的白色实线,不能认定已设置禁止在交叉路口内变更行驶方向的安全标志。如果交叉路口内没有另行设置禁止变更行驶方向的标志,变更行驶方向引发的事故并不当然构成《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所称违反信号或指示的行为(案例16)。
  • 是否属于事故后逃逸,应考察驾驶人是否意识到被害人受伤、是否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以及是否造成无法确认肇事者身份的状态等。即使与被害人和解,也不能因此免除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救助措施便离开现场的责任(《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第5条之3(특정범죄가중처벌 등에 관한 법률 제5조의3),案例4、7、14)。
  • 如果伤势极轻、无需治疗,且难以认为健康状态受到损害,可能不构成肇事逃逸罪。但不能仅因看不出外伤,或被害人在事故发生后照常生活,就断定没有救助必要性(案例11、12、25)。
  • 《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和肇事车辆犯罪规定是否适用,可能并非仅取决于事故地点是否属于《道路交通法》所称道路。案例说明,即使事故发生在教会停车场,也可能适用肇事车辆犯罪的规定(案例18)。

常见问题

Q. 与被害人和解或投保综合保险后,就不会受到处罚吗?

被害人没有死亡且不希望处罚行为人的,原则上不得提起公诉;投保或加入互助保险也与适用特别规定有关。但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或者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救助措施便逃逸等情况时,仅凭和解或投保不能免于处罚。

案例 13, 案例 21

Q. 只要侵越中央线发生事故,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仅凭越过中央线这一事实,并不当然构成中央线侵越的例外情形。来不及采取措施避让障碍物,或者因外部原因不得已侵越中央线的,可能不属于例外情形;但越过中央线后,在返回原车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仍可能受到处罚。

案例 2, 案例 24

Q. 交叉路口车辆信号灯为红灯时右转并发生事故,属于违反信号规定吗?

有些情况下,即使信号灯为红色,也可以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右转;但发生事故并不必然意味着构成违反信号规定。不过,如果与交叉路口相接的行人横道上,行人信号灯为绿色,就必须在停止线前停车,且不得右转;违反这一规定发生事故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信号规定。

案例 8, 案例 23

Q. 行人信号灯为红色时,撞到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人,也属于人行横道事故吗?

案例中的判例说明,行人违反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时,驾驶人可能另有未尽事故防止注意义务的情形,但难以认定其违反了保护人行横道行人的义务。因此,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上,就自动适用该例外情形。

案例 17

Q. 事故发生后立即离开现场,都构成肇事逃逸罪吗?

仅凭离开事故现场这一事实,并不能认定构成肇事逃逸罪。应综合判断驾驶人是否意识到被害人受伤、是否需要采取救助措施,以及是否造成难以确认肇事者身份的状态等。

案例 4, 案例 11, 案例 14

Q. 被害人只受了轻伤,也可能构成肇事逃逸罪吗?

如果伤势极轻,无需治疗且难以认为健康状态受到损害,可能不构成肇事逃逸罪。另一方面,即使伤势看起来轻微,但实际上接受了治疗,且难以排除事故发生时存在救助必要性的,也可能构成肇事逃逸罪。

案例 12, 案例 25

Q. 被害人说自己没事,或者看不出外伤时,可以不采取救助措施吗?

很难一概而论。尤其是像儿童被害人这样难以自行充分判断伤情的情况,可能需要到医院诊断和治疗。是否有救助必要,应结合事故经过、受伤部位和程度、事故发生后的情况等综合判断。

案例 6, 案例 11, 案例 25

Q. 在教会或公寓停车场发生的事故,也适用《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或肇事车辆犯罪的规定吗?

案例说明,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认定的交通事故,以及肇事车辆犯罪,并不一定仅限于发生在《道路交通法》(도로교통법)所称道路上的事故。不过,公寓小区内的通行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交通法》(도로교통법)所称道路,可能取决于其是否向不特定多数人开放通行等具体情况。

案例 6, 案例 18

相关法律

  • 《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第3条第1款(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 제3조 제1항)
  • 《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第3条第2款(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 제3조 제2항)
  • 《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第4条(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 제4조)
  • 《道路交通法》第13条第3款(도로교통법 제13조 제3항)
  • 《道路交通法》第27条第1款(도로교통법 제27조 제1항)
  • 《道路交通法》第54条第1款(도로교통법 제54조 제1항)
  • 《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第6条第2款[附表2](도로교통법 시행규칙 제6조 제2항 [별표 2])
  • 《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第5条之3(특정범죄가중처벌 등에 관한 법률 제5조의3)
  • 《刑法》第268条(형법 제268조)

注意事项

  • 是否属于例外情形,须考察事故地点、信号状态、驾驶经过以及事故的直接原因等,难以仅凭事故结果判断。
  • 即使已与被害人和解或已投保,如属于死亡事故、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或未采取救助措施便逃逸,仍可能受到处罚。
  • 不要仅因被害人表示没事,或表面上看不出受伤,就断定无需采取救助措施。

依据的咨询案例

本指南由AI根据以下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咨询案例(韩文)整理而成。

  1. 주차장에서의 음주운전이 도로교통법상 음주운전인지
  2. 진행차선의 장애물을 피하기 위한 경우 중앙선침범 여부
  3. 호흡측정기 음주측정결과가 음주운전의 절대적 증거인지
  4. 피해자와 합의 중 사정상 운전면허증만 주고 간 경우
  5. 도로교통법상 음주측정불응죄 성립 여부
  6. 아파트 단지 내의 통행로에서 교통사고로 인해 3세의 어린이가 상해를 입었음을 보았음에도 보호조치 없이 현장을 이탈한 경우
  7. 교통사고 후 구호의무를 위반하고 도주한 경우의 가중처벌
  8. 교차로 차량신호등이 적색이고 횡단보도의 보행등이 녹색인 상태에서 우회전을 한 경우 신호위반인지 여부
  9. 음주측정수치가 나타나지 않을 정도로 숨을 불어넣은 경우
  10. 횡단보도상에 누워있는 사람을 충격한 경우의 형사책임
  11. 사고운전자에게 구호조치의무가 인정되지 않는 경우
  12. 교통사고 피해자의 상해가 경미하여 구호조치 않은 경우
  13. 10대 주의의무 위반의 경우
  14. 경찰에 의해 피해자와 함께 병원에 후송된 후 말 없이 나온 경우
  15. 범칙금과 벌금의 차이점
  16. 진로변경금지 안전표지가 미설치된 교차로 내에서 진로변경 중 사고가 발생한 경우
  17. 횡단보도상의 적색신호시에 횡단하는 자를 충격한 경우
  18. 교회 주차장에서 교통사고로 피해자에게 상해를 입히고도 구호조치 없이 도주한 경우
  19. 공무원이 형사처벌 받아 그 신분을 상실하게 되는 경우
  20. 범칙금이란 어떤 것인지
  21. 교통사고처리특례법상 예외사유
  22. 선행차량에 대한 주의의무
  23. 교차로 차량신호등이 적색인 상태에서 우회전을 하다가 사고가 발생한 경우 신호위반인지 여부
  24. 중앙선을 넘다가 다시 넘어오던 중 사고 낸 경우에도 중앙선침범 사고인지
  25. 교통사고 피해자가 2주간의 치료를 요하는 경미한 상해를 입은 경우 구호 필요성 여부

本指南为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或大韩法律救助公团(韩国境内拨打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