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人的故事:公园里的五万韩元罚款

初夏的午后,陈伟带着毛巾来到公寓楼前的公共公园。他想趁着阳光晒一会儿,便脱下上衣,躺在草地边休息。有人经过时看了他几眼,随后他收到了警方的罚款通知:警方认为,他在许多人看得见的地方裸露身体,可能让他人感到难堪或不快。

陈伟不认为自己做了违法的事,也没有缴纳罚款。警察署长随后将案件提交即时审判,法院判处他五万韩元罚金。陈伟不服,申请正式审判,主张自己无罪。此时,他想提出的已不只是“我并没有过度裸露”,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法律所说的“过度”,究竟由谁来判断?

二、法律问题:能否依据含糊的条文处罚陈伟?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陈伟在正式审判中能否主张,处罚他的《轻犯罪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宪?如果宪法法院已经认定该条文违宪,那么仍在审理的案件是否还可以据此判他有罪?

三、韩国法律怎么规定

当时适用的《轻犯罪处罚法》规定,在许多人看得见的地方,公开“过度裸露”身体,或者露出“应当遮挡的部位”,并使他人感到难堪或不快的,可以处以罚金、拘留或科料。

这类规定的难点不在于社会是否有权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而在于它是否把什么行为会受罚说得足够清楚。刑事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普通人应当能够大致预见什么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执法机关也不能只凭个人感受决定是否处罚。

刑罚规范应当让公众能够合理预见行为的法律后果,并限制执法者任意判断。若关键用语过于模糊,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要求。

宪法法院审查这项规定时,指出了几个关键问题:

  • “过度裸露”没有清楚界定,普通人不容易判断露到什么程度才会受到处罚。
  • “应当遮挡的部位”也没有具体说明,难以据此判断哪些身体部位属于禁止裸露的范围。
  • “使他人感到难堪或不快”会因个人、文化背景和具体场合而异,不能可靠地解决前两个概念的模糊问题。
  • 立法者并非无法用更明确的方式规定禁止裸露的身体部位或具体标准,因此不能仅以难以立法为由保留含糊表述。

宪法法院于2016年11月24日认定,这项“过度裸露”禁令违反明确性原则,因而违宪。

对刑事处罚条文作出的违宪决定具有特别的溯及效力:依据韩国《宪法法院法》第47条第3款,刑罚条文被宣告违宪后,不是只从判决之日起失效,而是溯及失效。

因此,如果一宗案件的定罪依据正是这项条文,条文失效后,该行为在法律上便不能再依据它被认定为犯罪。案件应按“行为不构成犯罪”处理,判决无罪。

四、韩国法院通常如何处理这类问题

韩国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不能只问被告的行为是否令人不快,也要先确认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否有效、是否足够明确。公众对某种行为的观感可以成为立法考虑,但不能代替清晰的犯罪构成标准。

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出违宪主张,并请求法院考虑是否需要向宪法法院提出违宪法律审查请求。不过,如果宪法法院已经针对同一条文作出违宪决定,案件法院就应当考虑该决定带来的法律后果。对仍在审理中的案件而言,关键不在于当事人是否使用了某种特定的法律措辞,而在于判决所依据的条文是否已经失效。

一旦刑罚条文被宣告违宪并溯及失效,法院不能继续把它当作有效的定罪依据;若没有其他独立的犯罪依据,案件应作无罪处理。

五、把法律原则用于陈伟的案件

第一步:确认罚款和定罪依据。 陈伟收到罚款通知,后来又被判五万韩元罚金,原因都是警方及法院认为他的行为符合《轻犯罪处罚法》中“过度裸露”的规定。也就是说,案件的核心依据正是后来被宣告违宪的条文。

第二步:判断能否提出违宪主张。 陈伟在申请正式审判时当然可以提出该条文违宪的主张。他也可以说明,条文没有清楚界定“过度裸露”或“应当遮挡的部位”,使他无法合理预见脱下上衣晒太阳会带来刑事处罚。

第三步:考虑违宪决定的时间和效力。 陈伟先被判罚金,之后案件仍在正式审判程序中;在审理期间,宪法法院宣告相关条文违宪。由于这是一项刑罚条文,违宪决定的效力溯及既往。陈伟的案件不会仅仅因为处罚发生在违宪决定之前,就继续适用已经失效的条文。

第四步:确定应有的判决。 如果检方没有提出其他能够独立成立犯罪的法律依据,法院就不能仅凭这项失效的规定判陈伟有罪。就题设事实而言,正式审判应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并判处无罪。

六、结论:陈伟应获无罪判决,类似案件应留意三件事

陈伟在正式审判中可以提出违宪主张。不过,更重要的是,宪法法院已经认定相关“过度裸露”条款违宪,而且刑罚条文的违宪决定具有溯及效力。依照题设事实,陈伟的行为若只依据这项规定受到处罚,他应当在正式审判中获得无罪判决。

遇到类似情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 核对处罚依据。 仔细查看罚款通知、起诉材料或判决,确认执法机关具体援引了哪一条法律。
  • 及时提出法律主张并保留材料。 在审判中明确提出相关条文的违宪问题,保存通知书、裁判文书及申请正式审判的记录;必要时咨询韩国律师。
  • 不要把不同法律责任混为一谈。 某项刑罚条文失效,并不当然意味着行为在所有场合都不受其他有效法律规范约束;应结合案件事实和实际适用的法律分别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