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身份”的误会
张伟是一名勤恳的建筑工人,四年前,在他的一位远亲——某小型建筑公司代表董事的极力邀请下,他进入了该公司工作。为了给张伟提供更高的社会地位和面子,亲戚在公司登记簿上将他登记为“董事”。
然而,所谓的“董事”头衔仅仅是纸上的装饰。在接下来的三年半时间里,张伟从未进入过会议室参与决策,更从未在任何一份公司文件上签过字。他的真实工作状态是:每天清晨天还没亮就赶往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监督工人们的作业进度,甚至经常亲自拿起工具与工人们一起干活。他不需要思考公司的战略,只需要执行代表董事给出的具体指令。
直到不久前,张伟决定离职。在结算薪资时,他自然地提出了领取退休金的请求。然而,公司却给了他一个冷酷的回答:“你名义上是公司的董事,不是普通员工,法律规定董事没有退休金,所以我们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核心法律争议
这个故事提出了一个深刻的法律问题:一名在法律登记簿上被列为“董事”的人,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并未行使任何管理权,而是像普通员工一样接受指令工作,他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从而有权要求领取退休金?
韩国法律的定义
在韩国法律体系中,退休金的领取权是基于《劳动标准法》和《劳动者退休给与保证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那么,究竟谁才算是“劳动者”?
根据《劳动标准法》第2条第1项第1号,“劳动者”是指不分职业种类,以领取工资为目的,在事业或事业场提供劳动的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董事被认为是经营层的成员,负责执行业务并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他们不被视为受雇于公司的“劳动者”。因此,除非公司内部有特殊的协议或章程规定,否则纯粹的董事在离职时是没有法定退休金的。
法院的实质认定原则
然而,韩国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采取的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法院意识到,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社会保险或退休金支付,会给员工披上“董事”的外衣。因此,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如下原则:
- 形式上的认定: 即使一个人在法人登记簿上被登记为董事,并获得了正式的任命书。
- 实质上的认定: 如果该人实际上无法参与经营决策,且在工作过程中处于被使用者(雇主)具体指挥和监督的“从属关系”中,那么他的本质仍然是劳动者。
- 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该董事领取的报酬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工资”,因此他有权要求领取具有后付工资性质的退休金。
法律如何应用于张伟的案例
让我们将上述法律逻辑应用于张伟的情况:
- 职权分析: 张伟虽然头衔是“董事”,但他在公司内部完全没有决策权,从未行使过签批权,这意味着他并不具备经营管理者的实质权力。
- 工作性质分析: 他的实际工作是工地现场监督和体力劳动,这与普通建筑工人的工作内容完全一致。
- 从属关系分析: 张伟的行为是由代表董事具体指挥的,他必须服从上级的直接指令,这构成了典型的“雇佣从属关系”。
因此,尽管在法律登记簿上他被称为董事,但从法律实质来看,张伟是一名典型的“劳动者”。
结论:张伟的结局与行动建议
基于法律分析,张伟完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退休金。公司以“董事身份”为由拒绝支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张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是向管辖法院提起退休金请求诉讼;二是向管辖地的劳动局(Labor Office)举报该公司违反《劳动标准法》。
给读者的实践建议:
如果你也处于类似的“名实不符”的岗位上,请务必保留以下证据:
- 指令记录: 保存所有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如KakaoTalk, WeChat)接收到的具体工作指令。
- 出勤证明: 记录实际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任务内容,证明你是在执行具体劳动而非参与决策。
- 薪资证明: 保留工资单,证明你领取的是固定工资而非基于公司利润的分红。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事实上的权利,而不是纸上的头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