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账单:即将到手的退职金“缩水”了
在首尔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奋斗了五年的张伟(化名),最近递交了辞呈。他计划用这笔积攒多年的退职金回到家乡创业。就在离职前夕,人事经理找他谈话,并递交了一份令人困惑的结算单。单据显示,原本预期的退职金被扣除了250万韩元。
张伟感到十分荒唐。经理对此解释说:“我们在最近的内部审计中发现,由于两年前系统升级时的设定错误,您的节假日加班津贴一直被超额发放了。这笔钱属于‘溢领工资’,现在我们要从您的退职金中直接抵销。”张伟非常愤怒:“那是你们公司的错误,为什么要我现在来承担?而且,工资不是应该全额发放吗?”
法律核心: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抵销债务?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公司对员工拥有的“过失返还请求权”(要求退回多发的钱),是否可以与员工对公司拥有的“退职金债权”直接对冲。这不仅关乎金钱,更关乎劳动者的经济安全。
韩国法律的原则:全额支付原则
根据韩国《勤劳基準法》第43条第1项的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全额。但是,法令或团体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可以扣除部分工资或以货币以外的形式支付。”
这一条款确立了“全额支付原则”。这意味着,即使员工欠公司钱(例如借款、赔偿金等),雇主通常也不能直接从员工的工资或退职金中扣除。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雇主利用强势地位,剥夺员工赖以生存的基础资金。
韩国法院的立场:合理的“精算”例外
虽然原则上禁止抵销,但韩国大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如大法院1998. 6. 26. 宣告 97Da14200 判决)给出了务实的例外解释。法院认为,如果属于以下情况,雇主可以进行抵销:
- 计算错误导致的超发: 如果多发的工资完全是因为计算失误或会计差错。
- 调整的实质性: 抵销行为在时间上与超发行为紧密相连,或者在劳动者离职时进行最后的账目汇总,这被视为一种“精算”行为。
- 不影响生活稳定性: 抵销的方法和金额已经预告,且不会对劳动者的经济生活造成难以承受的打击。
- 离职后的特殊性: 判例明确指出,当劳动者在退职后请求支付退职金时,雇主以在职期间溢领的工资作为自动债权进行抵销,通常是被允许的。
案例分析:张伟的退职金能要回来吗?
回到张伟的情况。由于他正处于离职阶段,公司主张的抵销发生在最后的结算时刻。根据韩国法院的一贯逻辑,如果公司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那250万韩元确实是因为计算错误而多发的,那么这种抵销通常会被视为合法的“精算”行为。
法院认为,在离职这个节点,清算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符合公平原则。如果这笔钱确实不属于张伟的法定工资范畴,那么他很难仅仅依据“全额支付原则”来拒绝这笔扣款。
专家建议: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办?
虽然法律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抵销,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如果你像张伟一样遇到了退职金被扣除的情况,请采取以下行动:
- 要求查看详细的计算对比表: 不要只听信“系统错误”这种笼统的理由。要求公司提供每一笔超发工资发生的日期、原本应发金额和实际发放金额的明细。
- 核实追溯时效: 检查公司追溯的期限。虽然溢领工资的返还受民法保护,但如果时间跨度过长,可以质疑其抵销的合理性。
-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如果金额巨大或公司无法提供明确凭证,可以向当地劳动局(雇用劳动部)提出申诉,由劳动监察官介入调查核实。
专栏结语:保护权利的第一步是保留证据。平时应养成妥善保存工资单和劳动合同的习惯,确保在离职结算的关键时刻,每一分钱都有据可查。即使面临抵销,也要确保它是建立在公平和透明的基础之上的。




















